城市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管理的重要交通运输价格。最近一段时间以来,国务院和省政府一再严格控制调整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。因此,我市所有出租车经营者(以下称出租车司机)在春运期间一律不得擅自提高出租车营运价格,已经提高的,要立即予以纠正。宣城市区的出租车运价要坚决按照宣城市物价局、交通局、质监局《关于调整宣城市市区出租汽车运价标准的通知》(宣价服[2005]22号)规定的运价标准执行,即:起步基价4元,基价里程2公里。超过基价里程的,每公里运价1.50元。出租车夜间(当日22:00时至次日6:00时)行车基价加收1元夜行费。 出租车是一个城市流动的名片,出租车服务行业是重要的“窗口”行业,希望广大出租车司机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运价政策,在春运期间恪守职业道德,更要做到不乱涨价、不拒载客。对于少数不听劝阻、不听告诫、擅自乱涨价、拒载乘客的出租车司机,价格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、《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肃查处,违法情节严重的出租车司机,责令其停业整顿,吊销其营运证。 同时,请广大旅客积极配合我们,共同监督出租车司机的运价执行情况。我们的举报电话是: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 交通运管监督电话:2810055 96333 宣城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宣城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二00八年元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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